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团体标准项目《四川清香型白酒酿造原料(高粱)团体标准》及《四川清香型白酒原酒团体标准》的研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附件一、附件二)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附件三)。
为提高团体标准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使其更符合行业的需求,现针对本标准面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请对本标准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四),并于2023年3月20日前反馈至协会邮箱。
电子邮箱:(jsjxh@bjjsj.top)
联系人:赵秋凤15982031370
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