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
强化自律 遵循公平 积极引领——《四川白酒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研讨会在泸州、宜宾产区顺利召开
来源:协会秘书处 | 作者:协会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4-05-24 | 133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川酒观察团队(ID:chuanjiuguancha)

5月22日,《四川白酒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研讨会先后在泸州产区及宜宾产区召开。

宜宾和泸州产区是我省白酒的重要核心产区,被分别冠予“酒都”和“酒城”美誉,是中国白酒产值两个分别过千亿的产区,它们都处于中国白酒金三角——联合国粮农与教科文组织认定的“地球同纬度上最适合酿造优质纯正蒸馏酒的生态区”。产区不仅孕育了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等国际知名企业,还拥有叙府、三溪、仙潭、玉蝉等小金花企业,以及多家原酒20强企业,还以其独特的酿造工艺和卓越的品质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赞誉。产业的集聚效应、产品类型多样,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竞争体系,行业自律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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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研讨会现场合影)

来自泸州市酒类行业协会、宜宾市酒业协会以及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集团、川酒集团、叙府酒业、三溪酒业、玉蝉酒业、高洲酒业、今良造制酒有限公司、竹海酒业、国之荣耀酒业、佳乐酒业、蜀台酒庄、宜宾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醴酱酒等多家产区代表性企业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研讨会由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副秘书长杨涛主持,副秘书长杨柳做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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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研讨会现场合影)

会上,杨涛首先介绍了《细则》编写的背景、意义和相关程序,以及川东北产区、成都产区、德阳产区研讨相关情况,强调《细则》是会员单位基于《四川白酒行业自律公约》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行为的重要依据。杨柳提出泸州产区、宜宾产区可结合自身特点提出有利于产区融合发展的《细则》理念和具体措施。四川轻化工大学服务川酒振兴办公室主任韩保林介绍了《细则》主要内容。四川大学程翔副研究员重点介绍了《<四川白酒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问卷调查》的内容及填写要点。参会代表就《细则》的结构、实施细则的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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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研讨会现场)

杨涛还对参会的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一直以来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她对协会的党建、工会等工作进行介绍,希望会员企业对协会工作多提建议意见,并表示,协会秘书处始终秉承“同塑品牌、共同发展”的思路,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充分维护会员权益,促进行业诚信自律,积极为川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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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研讨会现场)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调研员刘峰、宜宾市酒发局调研员曾剑、宜宾市酒类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兰国宾、泸州市酒类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家春等领导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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